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:
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,对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、考核,并对培训、考核情况予以记录,存档备查。
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。”